按支付结算业务对委托收款的规定,以下对付款人开户行(社)进行到期付款处理中,付款人为单位但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的情况,以下对其受理业务要求描述不正确的是()。
银行应对已经准入的合作机构进行实时关注,随时根据其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合作策略。存在()情况的,应暂停与相应机构的合作。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
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至少()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情况属实的,应当在3个月内暂停其业务,逐步清理
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程、出售、购买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2017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3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
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261号文)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银行对开户之日起()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银行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人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银行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资、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 号),()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自()起,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银行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所有涉及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3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检测,对开户之日起()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或个人重新审核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银行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晋商银行运营业务反洗钱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自开户之日起()内无交易记录的,应暂停其非柜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