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在办理留所服刑罪犯申请离所探亲时,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符合条件的罪犯每年准许离监探亲1次,时间为3至10天(不含路途时间)。
有权决定罪犯离监探亲的是()。
监狱每年离监探亲罪犯的比例不得超过押犯总数的3%;女犯和未成年犯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罪犯离监就医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提出离监就医建议。
特许离监探亲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罪犯离监就医,无需住院治疗的,看押警察应携带执法记录仪、移动监控单兵装备,离监就医罪犯超过3人时,监狱应安排足够警力,必要时协调增派驻监武警。就医过程中,职务最高警察为带队领导,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被判处役拘的罪犯申请回家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申请离所探亲的适用条件基本一致。
严格回监报告制度。罪犯离监就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监,回监后,监区(分监区)必须立即向监狱分管领导报告。
特许离监探亲的罪犯离监期间必须加戴戒具,由2名以上警察押解,警察应当着警服,携带警官证等有效证件,佩戴必要的单警装备以及执法记录仪、移动监控单兵装备,不得接受罪犯亲属吃请。
留所服刑罪犯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等应当由其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出所。
罪犯离监就医无须住院治疗的,由监狱医院提出离监就医建议,监区(分监区)警察填写《罪犯离监就医审批表》,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带出,同时还要在当日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
离监探亲的对象包括罪犯的()。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罪犯离监就医,监狱应当使用专用救护车或囚车、警车,每名罪犯应安排不少于()名警察押解,其中必须有1名科级领导。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准其离监探亲的条件是()。
罪犯调监、离监探亲、离监就医、解回再审以及外出警示教育等情形出监狱大门的,必须着囚服、戴戒具。
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缔结的领事条约的有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探视其本国籍罪犯,或者外国籍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要求会见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看守所根据省级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予以安排。外国籍罪犯亲属或者监护人再次要求会见的,可以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申请。
罪犯离监就医,无需住院治疗的,看押警察应携带()和移动监控单兵装备,离监就医罪犯超过2人时,监狱应安排足够警力,必要时协调增派驻监武警。
特许离监探亲的时间为1天,当日必须返回监狱。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当日返回的,应及时报告省监狱管理局,经批准后住宿当地正规宾馆,并由3名以上民警监管。
罪犯离监就医时,应当对罪犯进行搜身检查,加戴手铐、脚镣,佩戴头套、耳塞,按监狱大门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经监狱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离监。
罪犯申请离所探亲的,应当(),经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同意后,报所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探亲时间不含路途时间,为三至七日。罪犯在探亲期间不得离开其亲属居住地,不得出境。
罪犯出监危险性评估一般在罪犯离监()前完成
罪犯在服刑期间出具的病残鉴定、伤残鉴定、保外就医鉴定、死亡证明等,医院应留存一份存入健康档案。罪犯健康档案在罪犯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离监后,保存时间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