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符合条件的罪犯每年准许离监探亲1次,时间为3至10天(不含路途时间)。
监狱应当按照就近、节约的原则,选择最近的社会医院作为罪犯离监就医的定点医院,并加强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协调,建立绿色通道。
罪犯离监就医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提出离监就医建议。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事故处理规定,严格规定了事故报告制度,在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罪犯离监就医,无需住院治疗的,看押警察应携带执法记录仪、移动监控单兵装备,离监就医罪犯超过3人时,监狱应安排足够警力,必要时协调增派驻监武警。就医过程中,职务最高警察为带队领导,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罪犯确需离监就医的,应经监区区务会研究同意后带出就诊。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禁止离开诊疗区,禁止私自与他人接触、交谈和私传信件,禁止私自会见和使用互联网及通讯工具。
特许离监探亲的罪犯离监期间必须加戴戒具,由2名以上警察押解,警察应当着警服,携带警官证等有效证件,佩戴必要的单警装备以及执法记录仪、移动监控单兵装备,不得接受罪犯亲属吃请。
罪犯离监就医无须住院治疗的,由监狱医院提出离监就医建议,监区(分监区)警察填写《罪犯离监就医审批表》,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带出,同时还要在当日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
罪犯离监就医,监狱应当使用专用救护车或囚车、警车,每名罪犯应安排不少于()名警察押解,其中必须有1名科级领导。
罪犯调监、离监探亲、离监就医、解回再审以及外出警示教育等情形出监狱大门的,必须着囚服、戴戒具。
罪犯离监就医,无需住院治疗的,看押警察应携带()和移动监控单兵装备,离监就医罪犯超过2人时,监狱应安排足够警力,必要时协调增派驻监武警。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必须加戴手铐和脚镣等戒具,确因检查需要打开戒具的,应经监区领导同意,但坚持开铐不开镣、开镣不开铐,严禁同时打开手铐和脚镣(病危抢救除外)。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遇突发情况,看押警察应按照预案处置,并及时向监狱指挥中心报告。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看押警察应当进行全程有效监控(包括做身体检查),罪犯进入放射室等区域警察无法进入时,应确保其处于警察视线范围内,严禁罪犯与医生单独相处,防止脱管失控。
下列属于罪犯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是()。
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有组织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的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暴恐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罪犯,限制减刑的罪犯,累犯、两次以上判刑且刑期为十年以上的罪犯及有脱逃史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罪犯,需离监就医的,监狱应当严格审核、审批。
禁止连续讯问,保障被讯问人足够的回监室休息时间,夜间提讯原则上不得超过午夜12时。
罪犯亲属或罪犯本人提出特许离监探亲的申请,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直系亲属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罪犯离监就医时,应当对罪犯进行搜身检查,加戴手铐、脚镣,佩戴头套、耳塞,按监狱大门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经监狱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离监。
事故处理规定,严格规定了事故报告制度,在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罪犯出监危险性评估一般在罪犯离监()前完成
罪犯在服刑期间出具的病残鉴定、伤残鉴定、保外就医鉴定、死亡证明等,医院应留存一份存入健康档案。罪犯健康档案在罪犯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离监后,保存时间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