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符合条件的罪犯每年准许离监探亲1次,时间为3至10天(不含路途时间)。
监狱应当按照就近、节约的原则,选择最近的社会医院作为罪犯离监就医的定点医院,并加强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协调,建立绿色通道。
有权决定罪犯离监探亲的是()。
监狱每年离监探亲罪犯的比例不得超过押犯总数的3%;女犯和未成年犯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离监探亲的性质是()
罪犯离监就医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提出离监就医建议。
离监探亲
特许离监探亲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罪犯离监就医,无需住院治疗的,看押警察应携带执法记录仪、移动监控单兵装备,离监就医罪犯超过3人时,监狱应安排足够警力,必要时协调增派驻监武警。就医过程中,职务最高警察为带队领导,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罪犯确需离监就医的,应经监区区务会研究同意后带出就诊。
严格回监报告制度。罪犯离监就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监,回监后,监区(分监区)必须立即向监狱分管领导报告。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禁止离开诊疗区,禁止私自与他人接触、交谈和私传信件,禁止私自会见和使用互联网及通讯工具。
特许离监探亲的罪犯离监期间必须加戴戒具,由2名以上警察押解,警察应当着警服,携带警官证等有效证件,佩戴必要的单警装备以及执法记录仪、移动监控单兵装备,不得接受罪犯亲属吃请。
罪犯离监就医无须住院治疗的,由监狱医院提出离监就医建议,监区(分监区)警察填写《罪犯离监就医审批表》,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带出,同时还要在当日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
离监探亲的对象包括罪犯的()。
罪犯离监就医,监狱应当使用专用救护车或囚车、警车,每名罪犯应安排不少于()名警察押解,其中必须有1名科级领导。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准其离监探亲的条件是()。
罪犯离监就医,无需住院治疗的,看押警察应携带()和移动监控单兵装备,离监就医罪犯超过2人时,监狱应安排足够警力,必要时协调增派驻监武警。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必须加戴手铐和脚镣等戒具,确因检查需要打开戒具的,应经监区领导同意,但坚持开铐不开镣、开镣不开铐,严禁同时打开手铐和脚镣(病危抢救除外)。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遇突发情况,看押警察应按照预案处置,并及时向监狱指挥中心报告。
罪犯离监就医期间,看押警察应当进行全程有效监控(包括做身体检查),罪犯进入放射室等区域警察无法进入时,应确保其处于警察视线范围内,严禁罪犯与医生单独相处,防止脱管失控。
罪犯亲属或罪犯本人提出特许离监探亲的申请,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直系亲属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罪犯离监就医时,应当对罪犯进行搜身检查,加戴手铐、脚镣,佩戴头套、耳塞,按监狱大门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经监狱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离监。
罪犯在服刑期间出具的病残鉴定、伤残鉴定、保外就医鉴定、死亡证明等,医院应留存一份存入健康档案。罪犯健康档案在罪犯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离监后,保存时间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