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对厂修、段修时,同一车轮相互垂直的直径差超限,须()。
轮对厂、段修时,辗钢车轮有铲槽,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对轴端无组装日期及组装单位责任钢印(进口轮对除外)须退轮检查。
轮对厂修、段修时,经超声波探伤检查确认透声不良须更换车轴。
轮对厂修时,车轮轮毂长度小于170MM,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轴裂纹超限而不能修复,须()。
轮对厂、段修时,车轮轮辋厚度小于规定限度,须()。
车轴轮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深度(),按规定检修后符合使用条件者,在组装成轮对后,须在车轴端面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钢印下刻打“++”标记。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轮辋厚度小于规定限度,须()。
轮对厂修时,有()情况之一者须加工修理。
轮对厂修、段修时,轮对内侧距离及内侧距离三处差超限,须()。
车轴端部轮对检验钢印标记中,轮对组装及修理单位的责任钢印用()表示。
轴端上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标记为矩形框,框长12mm,高()mm。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型)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使用时间达到20年的国产RD2型40钢车轴轮对需退轮时,须()。
除进口轮对外,轴端无组装日期及组装单位责任钢印,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有()情况者须退轮检查。
轮对厂修、段修时,有()情况者加工修理。
轮对组装及检修单位应按规定刻打菱形责任钢印。()
轮对组装在1个厂修周期内,轮毂(盘毂)松动、轮座(盘座)裂损时,由组装单位负责;因组装问题造成的行车事故,由()承担事故责任。
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在轴端打上长方框及框内有组装单位代号责任钢印()
轮对厂修时,车轮轮毂长度不足()者须更换车轮。
轮对组装分为(),轮轴检修分为段修、厂修。铁路客车临修时,换下的轮轴须实施段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