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对厂修、段修时,同一车轮相互垂直的直径差超限,须()。
轮对厂、段修时,辗钢车轮有铲槽,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对轴端无组装日期及组装单位责任钢印(进口轮对除外)须退轮检查。
轮对厂修、段修时,经超声波探伤检查确认透声不良须更换车轴。
轮对厂修时,车轮轮毂长度小于170MM,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轴裂纹超限而不能修复,须()。
轮对厂、段修时,车轮轮辋宽度小于127mm,须()。
段修轮对的踏面及轮缘必须符合原型。
轮对厂、段修时,车轮轮辋厚度小于规定限度,须()。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
检修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要求?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轮辋厚度小于规定限度,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轮对内侧距离及内侧距离三处差超限,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轴端无组装日期及组装单位责任钢印(进口轮对除外),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
轮对厂修、段修时,使用时间达到20年的国产RD2型40钢车轴轮对需退轮时,须()。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
轮对厂修、段修时,有()情况者须退轮检查。
轮对厂修、段修时,有()情况者加工修理。
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车轮踏面及轮缘须采用数控的方式加工,轮缘高度须恢复到mm()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um()
轮对厂修时,车轮轮毂长度不足()者须更换车轮。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磨耗型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轮规》()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