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国有企业与美国某全球500强公司签订一份商标专用权的亚洲地区独占许可使用权协议,双方约定我国某国有企业在整个亚洲地区对协议商标权具有独占许可和分许可的权利。假设在日本某企业未经许可授权而在日本国内使用该商标,侵犯了我国该国有企业对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据此我国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日本企业侵权,请问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说法错误的有()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已在美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
美国A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与中国8公司签订了从8公司购买1万台电脑的合同,后来双方对于合同价款发生了争议,则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对本案可以行使管辖权?
我国与蒙古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引渡条约,我国公民王某在我国盗运大量珍贵文物出境,并在蒙古国进行销赃活动,那么,我国可以请求蒙古国的司法机关进行哪些司法协助?()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租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请求广州海事法院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体验利义务的依据。
我国某甲公司与一设在我国的美国的某一子公司在加拿大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地在日本,后因为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我国的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了我国法院外,还有哪国法院有管辖权()
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国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无互惠关系,甲国驻华使馆遂将传票直接寄给某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代为送达。某高级人民法院应当()。
在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司法协助协定或条约中,分别指定过不同的机关,作为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以下不属于中央机关的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的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由当事人提供、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
德国商人斯特劳与南昌市某国企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美国某州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谁管辖()
我国A省B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美国人华盛顿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案件的重要目击证人美国人凯西已经回国,该中级人民法院欲请求美国当地的法院向凯西送达出庭通知书。假设中国和美国之间已经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定,则请求美国法院向凯西送达出庭通知书应当经过下列哪种程序?()
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租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请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美国A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购买1万台电脑的合同,后来双方对于合同价款发生了争议,则我国人民法院对本案可以行使管辖权的情况有:()
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管辖。
我国的景明公司与美国的艾特公司常年合作国际贸易生意。两公司签订有一长期贸易合作合同,该合同舰定,双方若因合同纠纷涉诉,适用美国法律来懈决。后景明公司以艾特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向我国法院起诉。请问应由谁证明美国法律的内容?
我国某国有企业与美国某全球500公司签订一份商标专用权的亚洲地区独占许可使用权协议,双方约定我国某国有企业在整个亚洲地区对协议商标权具有独占许可和分许可的权利。假设在日本某企业未经许可授权而在日本国内使用该商标,侵犯了我国该国有企业对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据此我国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日本企业侵权,请问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说法错误的有:
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6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中国男子胡明1990年与英国女子维多利亚在英国伦敦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英国0 1999年胡明向英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0年英国法院判决解除胡明与维多利亚之间的婚姻关系.2003年胡明回中国工作,同年结识了中国女子江珊,2006年二人准备再婚,胡明遂向我国有关法院申请承认英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假设我国与英国之间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法院拒绝承认英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理由?()
2007年10月,营业地在美国的法国籍甲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中日合资乙公司通过往来函电订立了一份从美国进口音像制品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选择DDP(成都)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以及保全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乙公司因此向中国成都某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是()。
意大利某公司以担保纠纷为由在意大利米兰民事法院起诉我国某公司,诉讼标的为3400万美元。该法院缺席判决我国某公司败诉。意大利公司向英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并请求英国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某公司伦敦代表处的财产。在意大利法院的诉讼程序中,意大利法院是以传真的方式对我国当事人送达了有关诉讼的文件,其所声称的采取此种送达方式的理由是:第一,中意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关于司法协助的公约;第二,外交送达耗时费力。而事实上中国与意大利均是1965年海牙《关于向域外送达民事或商事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公约》的缔约国。
人民法院受理中国公民甲诉某外国公民乙的案件中,发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跟我国与该外国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发生冲突,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