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内执行暂拆。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条规定: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客户需要办理分户时,在原客户与供电企业()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必要时可()。
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按用户要求,随时给予恢复供电。
用户连续()不用电,也不办理暂停手续,供电企业即予销户。
用户更名只有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后,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下列情况哪项,用户不需要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电合同()
用户办理分户后,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条规定:用户办理分户手续,分立后的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
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天内执行暂拆。
用户办理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超过9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终止供电。
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的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用户新装用电、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的供电企业办理手续。
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变更用电业务是指用户在不增加用电容量和供电回路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而向供电企业申请,要求改变原《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用电事宜的业务;通常包括减容、暂停、暂换、暂拆、迁址、移表、改压、改类、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等项目。详见第十章第一节。变更用电业务时,既可增加用电容量也可增加供电回路。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停止供电。
用户超过规定暂换使用时间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
第15题: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用户临时用电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办理终止用电手续,在供电企业通知期限内仍未办理的,供电企业可终止供电()
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三天内执行暂拆。()
{中级工}分户后需要增容者,应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