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和外包装按运输指数大小或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高低分三级,即Ⅰ级(白)、Ⅱ级(黄)、Ⅲ级(黄)。
在进行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时,除应考虑货包内容物的放射性和易裂变性质外,还应考虑其他危险性质,例如爆炸性、易燃性、自燃性、化学毒性和腐蚀性,以遵守与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规定。
各类装有易裂变材料货包、外包装、运输罐和集装箱中摆放时,必须保证任何一个组别中的运输指数总和不得超过50。
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有毒物品等危险货物时,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打上()标志。
以需要考虑核安全问题的规模()放射性物质或易裂变材料的设施(包括其相关的场地、构(建)筑物和设备)称为核设施。
对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当对货包或外包装采取了固定措施使其在运输常规条件下在车辆内的位置保持不变时,货包或外包装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可控制在()。
放射性物品在非控制区运输途中,可以打开物品包装。()
各类装有易裂变材料货包、外包装、运输罐和集装箱中摆放时,每组货包要堆码整齐,尽量减小每组货包之间的间隙。
除满足特殊要求的货包外,放射性物品货包中除装有使用放射性物质所需的物品和文件外,()装有任何其他物项。
所谓禁运物品是指对运输安全构成威胁的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易污染和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用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非机动车。
装有放射性物质的货包,划为例外货包的条件是其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不得超过()。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用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
危险品是指有爆炸、()、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应能经受在运输的常规条件下可能产生的任何加速度、振动或共振的影响,并且无损于容器上的各种密闭器件的有效性或货包完好性。
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和外包装,按运输指数大小或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高低分为()。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在装卸、运输放射性物品时严禁吸烟。
装有放射性物质的货包、外包装和货物集装箱在运输期间和中途贮存期间应与有人员逗留的场所相隔离,使经常处于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年剂量为()。
机动车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货物的货车、挂车。()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在首次用于制造前,将有关资料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装有易裂变材料货包的临界安全指数应由50除以本标准中导出的两个N值中的较小者得到。倘若无限多个货包是次临界的,临界安全指数值可以为()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放射性活度遍布于各处且估计的平均比活度不超过本标堆规定的活度浓度值()倍的其他放射性物质(不包括数量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易裂变物质),属于Ⅰ类低比活度物质(LSA-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