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和外包装按运输指数大小或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高低分三级,即Ⅰ级(白)、Ⅱ级(黄)、Ⅲ级(黄)。
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和外包装按()大小或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高低分三级。
装有放射性物质的货包,划为例外货包的条件是其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均不得超过10μSv/h。
对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当对货包或外包装采取了固定措施使其在运输常规条件下在车辆内的位置保持不变时,货包或外包装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可控制在()。
除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托运货物外,任何放射性物品货包或外包装的运输指数均不得超过()。
受损货包或泄漏放射性内容物超过了正常条件下容许限值的货包,可在监督下移至一个可接受的临时性场所,但在完成修理或修复和去污之前()向外发运。
除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货包或外包装外,货包或外包装的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应不超过()。
在放射性物品运输时,()指用于控制装有易裂变材料的货包、外包装和货物集装箱堆积的一个数值。
受损货包或泄漏放射性内容物超过了正常条件下容许限值的货包,可在监督下移至一个可接受的临时性场所,在完成修理或修复和去污之后可以向外发运。
放射性物品货包的危险程度分三级,其中Ⅰ级(白)货包的放射性危害最大。
装有放射性物质的货包,划为例外货包的条件是其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不得超过()。
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应能经受在运输的常规条件下可能产生的任何加速度、振动或共振的影响,并且无损于容器上的各种密闭器件的有效性或货包完好性。
货包或外包装的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应不超过2mSv/h,但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货包或外包装除外。
放射性物品的货包和外包装,按运输指数大小或外表面上任一点的最高辐射水平高低分为()。
当放射性物质货包外表面任何一点上的剂量当量率不超地10mSv/h,且内容物的放射性活度总量不超过豁免限值时,可按普通货包运输。
装有放射性物质的货包、外包装和货物集装箱在运输期间和中途贮存期间应与有人员逗留的场所相隔离,使经常处于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年剂量为()。
任何放射性物品货包或外包装的临界安全指数应不超过(),但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托运货物除外。
当放射性物质货包外表面任何一点上的剂量当量率不超地10mSv/h,且内容物的放射性活度总量不超过豁免限值时,可按普通货包运输()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需独家使用的情况外,应限制单件运输工具上的货包、外包装和货物集装箱的总数,以使运输工具上的运输指数总和不大于本标准所示数值,对托运()物质,不限制其运输指数总和。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低弥散放射性物质是指其在货包中的放射性物质的总量应满足:在经受浸出试验时,水中的放射性活度不会超过()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例外货包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不得超过()
GB11806-200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对规定,IP-2和IP-3型工业货包应满足()要求。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货包类型分为()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运载那些贴有本标准所示标志的货包、外包装或货物集装箱的铁路车辆,其标准的位置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