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颁布的《气瓶的安全监察规程》,气瓶的设计压力为()兆帕。
气瓶制造单位申请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提交齐全的设计文件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气瓶设计文件应当包括()。
锅炉、气瓶等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工作应当在气瓶制造前进行,气瓶制造单位不得将()的气瓶设计文件用于制造。
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或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气瓶制造单位申请设计文件鉴定时,可以提交齐全的设计文件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按照TSG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的核准。
改变设计文件或者主要制造工艺或者停产时间超过()重新生产时,应当进行气瓶的型式试验。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改变气瓶瓶体主体结构、设计厚度、瓶体材料牌号时,气瓶制造单位不需要重新申请设计文件鉴定。
改变气瓶瓶体()时,气瓶制造单位应当重新申请设计文件鉴定。
申请设计文件鉴定的气瓶级别应当与制造许可证(或者已经申请受理)级别一致。
按照TSG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的要求,锅炉的设计文件鉴定内容包括对锅炉设计中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审查,也包括锅炉的制造工艺、使用性能、经济性能、环保性能等有关内容。
气瓶设计文件的鉴定工作可以与气瓶制造同时进行。
申请设计文件鉴定的气瓶制造单位,必须持有气瓶相应级别的制造许可证。
气瓶设计文件应当包括()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检测机 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A.登记B.认可C.认证D.核准
气瓶设计文件的鉴定工作可以与气瓶制造同时进行。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锅炉、气瓶、氧舱、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保证充装的充装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充装的气体质量由气体供应单位负责()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规定,以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气瓶、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及相应数据()
液化石油气瓶制定全国通用的设计文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