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用火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火()、()、工作量、负责操作人员、()等,填写()申请单,由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经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现场查看同意后,报经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检修班长或技术员签发,车间安全员或班长、技术员签字,()批准。
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以消除轻微的漏泄,但应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取得运行值班负责人同意,并由相关负责人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经()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一并交给()办理许可手续。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送交运行许可人。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送交运维许可人。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工作任务单可以由所在部门班组负责人或节假日电厂值班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但工作任务单应送交一份给运行值班人员留存。
持已许可的线路工作票或分组工作派工单进入厂站工作,厂站值班人员应先得到()同意,并与工作负责人明确工作地点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在备注栏填写调度许可人姓名后由厂站值班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名,方可进行工作。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
持已许可的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工作,变电站值班人员应先得到调度许可人同意,并与工作负责人明确工作地点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在备注栏填写()姓名后由厂站值班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名,方可进行工作。
燃油设备检修需要()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应包括动火地点、时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核人、批准人、安全措施等项。动火工作票的批准权限应明确规定。在油区内的燃油设备上(),须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依据《华电国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运行许可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应()进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后,经单位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
热力(水力)机械工作票:计划性检修工作的机械工作票应在开工()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因填写错误被运行人员退回修改的工作票,可在工作前再次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包括填写批准动火时间和签名。
不停机进行汽、水管道的检修工作,须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和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办(),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工作票有效期,以值长(值班负责人)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应包括动火地点、时间、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等项。发电企业应明确规定动火工作的批准权限
动火工作票经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许可人()
一级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
第37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送交运维许可人
二级动火票经动火单位工作负责人填票(ERP 系统上),经维抢修中心专职安全员及以上人员签发,经()审核——生产分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