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定石油产品残炭时试样必须摇匀(),黏稠和含蜡石油产品应加热到()才摇匀。
测定原油残炭时,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实验结果。
测定原油密度时,试样中不得有()。
测定原油运动黏度时,如果试样的流动时间小于(),则重新选择直径较小的毛细管进行测定。
用密度计法测定原油密度时,所量取的试样和稀释液必须在相同的()下混合。
原油燃烧时,沸点较高的重组分则残留到油层()。
采用容量法测定原油含硫量,将盛试样的增塌移入未加温的高温炉中,为避免试样损失,慢慢加热,经2h至800℃±2℃,并在此温度再锻烧()。
原油燃烧时,沸点较高的重组分残留到油层()。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试验中试样从开始加热,经过蒸气的燃烧,到残留物的煅烧结束,共需()。
测定石油产品残炭时试样必须摇匀5min,黏稠和含蜡石油产品应加热到()再摇匀。
常温下凝固的原油样品应加热到高于其凝固点至少10℃的温度进行粘度测定。
GB/T188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要求对原油样品要加热到()。
用密度计法测定原油密度时,应把样品加热到能充分流动,但温度不能高到引起轻组分损失,或低到样品中的()析出。
由于原油或油料中含有水分,在用蒸馏法测定油品含水时,蒸馏中开始升温应(),接近结束时加热应()。
根据GB8929《原油水含量测定法》中规定,当含水率为()%时,应称取试样10g。
测定原油灰分时,将原油试样熔化搅匀,过滤后,称取(),装入恒重过的坩埚。
测定润滑油或柴油10%残留物残炭应称取试样()。
进行柴油10%残留物的残炭测定时,应该按()将试样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蒸馏,收集试样。
在原油水测定之前,对已经凝固或流动性差的试样,应加热到有足够流动性的()。
测定原油含水时,应将试样预热到()℃,视油品凝固点而定。
当试样性质要求在高于室温下测定原油密度时,要避免在测定过程中有过大()的变化。
测定原油含水时,用量筒量取()mL溶剂汽油,注入烧瓶中,与瓶内试样混合均匀。
油品的残炭测量,是将油品放入残炭测定器中,然后通入空气,加热燃烧油品,排出燃烧的气体后,所剩余的焦黑色残留物即为该油品的残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