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的情况是?
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应在供电企业()备案,供电企业应对重要电力客户配置的自备应急电源进行定期检查。
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10%。()
自备应急电源,指由客户自行配置的,在正常供电电源全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能够至少满足对客户()负荷不间断供电的独立电源。
在什么情况下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百分之()。
在确定供电方案时,应根据()确定供电电源及数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配置要求。
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遇到哪些情况时,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可由供电企业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用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
《电力供应与保护条例》中规定的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在正常电源故障情况下,为保证客户重要负荷仍能连续供电和不发生事故而设置的电源称为保安电源。
什么情况下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
下列哪些情况的重要用电负荷的备用保安电源由客户自备()。
客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必须由供电公司提供,不可由客户自备()
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80%()
客户自备电源装置安装完成后,客户应向供电部门报验,经验收合格,双方签订《自备电源协议》后,方可投入发电运行。()
根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29328-2018)要求,在主供和备用电源全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由用户自行配备的,能为用户保安负荷可靠供电的独立电源()
根据国标(GB/Z29328-2012)规定:重要电力用户均应自行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保安负荷正常供电的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规定:重要电力客户应配变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满足()应急供电需要。
供电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根据重要客户的()确定供电电源及数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配置要求。
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