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电力用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自备应急电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有()。
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应在供电企业()备案,供电企业应对重要电力客户配置的自备应急电源进行定期检查。
自备应急电源,指由客户自行配置的,在正常供电电源全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能够至少满足对客户()负荷不间断供电的独立电源。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拟定的重要电力客户,应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审核客户(),并根据客户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进行分级。
什么情况下,客户应自备保安电源?
现场勘查,初步供电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应包括受电装置的容量、()、客户电气主接线型式、主要受电装置电气参数,并明确应急电源及保安措施配置,谐波治理、继电保护、调度通信要求。
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百分之()。
客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自行确定。
在确定供电方案时,应根据()确定供电电源及数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配置要求。
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可由供电企业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用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
什么情况下保安电源应由客户自备?
下列哪些情况的重要用电负荷的备用保安电源由客户自备()。
客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必须由供电公司提供,不可由客户自备()
重要客户的供电电源以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规定()
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时,应与用户核实确定户名、用电地址、用电容量、行业分类、负荷特性及分级、保安负荷容量、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等信息()
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80%()
根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29328-2018)要求,在主供和备用电源全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由用户自行配备的,能为用户保安负荷可靠供电的独立电源()
根据国标(GB/Z29328-2012)规定:重要电力用户均应自行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保安负荷正常供电的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规定:重要电力客户应配变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满足()应急供电需要。
供电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根据重要客户的()确定供电电源及数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配置要求。
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00%()
确保重要客户用电安全,对重要客户配备客户经理,制定“一户一册”档案手册,督促重要客户提高自备电源和应急电源的配置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