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产品为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有胴体、血液、骨、角等。;
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申报检疫
产地检疫中,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屠宰动物及加工、生产胴体、脂、脏器、精液、胚胎、毛、蹄、骨、角、绒及生皮等叫动物产品的()活动。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向当地()申报检疫。
对屠宰、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但()重复检疫收费。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应符合()条件,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场(厂、点)或者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应当向当地()申报检疫。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货主应当提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下列()等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等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符合下列()等条件。
我国《动物防疫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动物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疫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员()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害化处理。
装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装运。()A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应当(),不得屠宰、出售、使用、运输或者参加展览、演出、比赛。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另作他用。
对过境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海关检查运输工具或者包装,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过境;发现有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作除害处理或者不准过境()
进境的原皮、原毛等产品必须进入经注册备案的加工厂进行生产、加工、存储,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加工过程()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运输、出售过程中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经检疫或者没有有效检疫证明的应当进行强制补检、重检,并可以对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进行()。
装载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动植物检疫和防疫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