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要有公安部门的政审材料。
申请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
只要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许可,任何企业和单位都可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事相关工作。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事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都可以申请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按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从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不得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应有具备辐射防护与相关安全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要有健全的()制度。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其企业或者单位开展的运输安全生产和基本应急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能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中的核与辐射安全负责。
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应当包括放射性物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容器型号、运输方式、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应有具备辐射防护与相关安全知识的()。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按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含在放射性废物收贮过程中的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营运单位),可以申请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
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不得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应有具备财务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叁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但是并没有涵盖所有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业,并且在法律责任部分并没有针对应急预案作出规定。()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事三类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单位按年度将制造运输容器的()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从事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单位,应当()
从事()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申请领取制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