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运输资质条件由()规定。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要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和辐射防护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责任制度。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可以转让、出租、出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普通货物运输资质。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未取得有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承运人应对承运事项是否符合本企业或者单位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许可的()负责。
纳入流向登记台帐检查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凭证包括:运输许可证件,承运单位和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凭证,提(押)运、出(入)库双方签字确认的运输详单等。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放射性物品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30日前()做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单位()转让、出租、出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要有健全的()制度。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在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条件中,要求企业拥有5以上自有的专用车辆。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单位,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哪些违法行为时,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的。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超越资质许可事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放射性物品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D条件包括:()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只要有力气,无须了解放射性物品有关知识。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的许可制度基本要求是: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活动,都须经过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或私藏民用爆炸物品。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只要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就可以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
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颁发的使用(含贮存)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收贮废旧放射源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