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公海上发生航行事故,涉及船长的刑事责任时,应向哪里提出刑事诉讼?()
各国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对象的特定的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那么在下列行为中,不可以行使公海上普遍管辖权的行为是()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是指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假设:若两艘游船都是乙国船,但却在公海上碰撞,则中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航行事故,涉及船长的刑事责任时,应向()提出刑事诉讼。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 (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金风号货轮发生碰撞后失火,金风号货轮以巴拿马籍货轮上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补救。扑救费用金风号货轮花费了100万元,巴拿马籍货轮也花费了100万。对此费用应由哪方承担?承担的金额为多少?
中国籍A海轮在从釜山到上海的航行途中与日本籍B海轮在公海发生碰撞,事故导致A船受损10万美元,B轮未受损。A轮所属海运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停泊在上海港的B轮并对其所有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上海海事法院应该依据何种法律适用规则处理本案?
在公海上发生船舶碰撞事故时,对船长及船上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应向()提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对在公海上发生船舶油污事件,如有根据地预计到将会(),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减轻或消除这种危险或威胁。
假设:有两艘不同国籍的游轮发生碰撞,若碰撞发生在公海上,则中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关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Ⅰ、指的是在航船 Ⅱ、指的是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地一切水域中的在航船 Ⅲ、指的是在公海以及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在航和锚泊船 Ⅳ、指的是所有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对于海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一般适用( )。
中国的甲公司的A船舶与日本乙公司光船承租的B船舶在公海上发生船舶碰撞,B船被A船撞毁并沉没。B船舶是在巴拿马注册登记的船舶,船舶所有权人为韩国的丙公司。日本乙公司在中国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依照我国《海商法》,本案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
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这种海峡中,所有船舶和飞机都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对此沿岸国( )。
各国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对象的特定的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那么在下列行为中,不可以行使公海上普遍管辖权的行为是:
美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了一批电子仪器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双方约定合同适用英国法。该批货物由一艘美国籍的“密西西比号”船舶运输,在途经太平洋的公海区时与一艘澳大利亚籍的船舶相撞,“密西西比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驶入避难港,完成维修后到达日本。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各国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对象的特定的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那么在下列行为中,不可以行使公海上普遍管辖权的行为是:()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有关规定,一国的军舰或经授权的国家公务船舶,在公海上为了代表国家行使普遍管辖权,所具有的登上被正当地认为犯有国际罪行为或其他违反国际法行为嫌疑的商船进行检查的权利,被称为__()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损害赔偿适用__。(308007:第13章 船舶避碰、海难救助等) (A-0,B-1,C-23,D-3,错误-4)()
因在公海等我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海损事故,事故船舶为外国船舶的,请求损害赔偿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管辖()
美国一架飞机在公海上空飞行时,一零件坠落,将公海海面上航行的中国运输石油的油轮砸坏,该油轮立即驶入英国某港口修理,修好后返回中国,该船船随后在中国法院起诉要求获得损害赔偿。本案应当适用哪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