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刑事诉讼的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而给予的国家赔偿。
为了推进司法公开,新民诉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向作出该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于查阅判决书、裁定书的申请,人民法院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所给予的赔偿,是专属于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
党员依法受到()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判决、裁定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的赔偿案件,立案后案由表述为“错误执行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承担赔偿责任。
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执行错误。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赔偿,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
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
()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建议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错误执行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过程中,对判决、裁定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的赔偿。
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词性错误,造成损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条例规定给予()或者组织处理。
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如果不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立案后不得要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中止审理或撤销判决、裁定。
在行政诉讼中,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只能提审。()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什么处理?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在行政诉讼中,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应当提出抗诉()
10、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当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是由而未参加原案审理,但原案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使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改变原案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对其不利部分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