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支付密码器丢失、损坏的情况,客户应持()向经办行申请停用或作废。
对已被停用的支付密码器,自停用日起()天内,存款人可以重新启用。
对已被冻结止付的个人存款账户,银行可受理挂失申请,解除或撤销挂失不改变账户挂失前的冻结止付状态。
支付密码器自停用日起()内,申请人可申请重新启用;自停用日起()后,系统将进行挂失处理,已挂失的支付密码器不能再启用。。
支付密码器发生故障时可向开户行申请暂停使用,停用时间最长为自停用之日起()天。
对已被停用或作废的支付密码器,存款人在停用或作废日前已签发的()所记载的支付密码,在凭证的提示付款期限内仍然有效且系统可以核验;从停用或作废日起及之前签发但尚未付款的其他支付凭证一律无效。
密码器停用时间超过()日,系统将自动挂失该密码器,该密码器将不能继续在支付密码系统中使用
机构撤并、更名,或上级行通知停用业务印章的,其印章自新印章下发之日起停止使用。
存款人因支付密码器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使用支付密码办理业务,可向开户行申请暂时停用支付密码器,停用时间最长为自停用之日起()天。
从支付密码器停用、挂失()起签发的支付凭证上记载的由该支付密码器编制的支付密码一律无效。
支付密码器停用期为自停用之日起()天。在停用期内,开户单位可申请重新启用已停用的支付密码器。密码器重新启用后,系统对存款人在密码器停用前计算的支付密码可正常核验。
客户申请办理支付密码相关业务(发行、解锁、停用、启用、作废、增加或删除账号、同账号增发密码器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办理
单位或个人办理支付密码器更换账号密钥、挂失、解锁、对账号更换支付密码器和支付密码器删除账号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挂失止付实效
存款人因支付密码器发生故障、遗失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使用支付密码办理业务,可向开户行申请暂时停用支付密码器,停用时间最长为自停用之日起()天。
凭证挂失自挂失之日起()日后2个月内可进行凭证补发或挂失销户。
支付密码器停用的,自停用之日起()天内,单位或个人可以重新启用。
准许挂失的票据丢失,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自收到失票人挂失支付通知书之日起()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从次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机构撤并、更名,或上级行通知停用业务印章的,其印章应在有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或规定的业务印章失效之日起停止使用。
对已被停用或注销的支付密码器,从停用或注销之日起,该支付密码器签发的()不能通过核验。
存款人停用或挂失支付密码器的,在停用或挂失()及之前已签发的支付凭证上记载的支付密码,在提示付款期限内仍应被核验。
凭证挂失、密码挂失自挂失日起()后,由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挂失申请书到原挂失网点办理挂失新开或挂失销户或密码重置。
支付密码器停用的,自停用日起30天内,存款人可以申请重新启用()
存款人申请办理支付密码器的增加账号、同账号增发、指定账号签名密码器、删除账号、更换支付密码器、更换账号密钥、停用及其启用、挂失、解锁等业务时,应向开户网点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