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欠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款50万元未缴,张某随后购买了一辆价值50万元的车辆,没有上牌没有入保险就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李某残疾应负全责,需赔偿李某50万元。现张某可供缴纳罚款和赔偿的总资产是50万元。我国《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有类似“因同一违法行为既要缴纳罚款、罚金,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义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但是这一规定明显不能直接适用于本案。问: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李某是平等受偿还是其中一个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10分)

时间:2023-03-07 12: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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