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中规定:定位点两侧第l吊弦处(弹性链型悬挂时为弹性吊索外第l吊弦)接触线高度应相等。相对于定位点处接触线高度(),且不得出现V形。
160km/h以上运行区段,锚段长度在800m及以上的接触线接头的数量限界值不得超过()。
160km/h区段中心锚结处接触线高度比相邻两侧吊弦高()
对于300~350km/h的高速铁路接触网,其导线标称高度为“()”mm,允许偏差();两相邻定位点的高差不能超过“()”和“()”mm;两相邻吊弦处的高差不超过()。
160km/h及以上区段道岔定位支柱的跨距误差在()范围内
在160km/h及以下运行区段,最短吊弦长度为()mm。
在160km/h以上运行区段,困难条件下最短吊弦长度不小于()。
高速铁路定位点两侧第一根吊弦处接触线高度应相等,相对该定位点的接触线高度允许误差()。
160km/h以上区段的正线线岔在两工作支接触导线间距()mm处宜设一组交叉吊弦,使两支接触导线等高。
在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区段对轨道车运行中严禁打开两侧车门。
160km/h及以下区段吊弦间距限界值≤()m。
160km/h以上区段正线线岔在两工作支接触导线间距()处宜设一组交叉吊弦,使两支接触导线等高。
在160km/h及以下运行区段,最短吊弦长度为()。
定位器坡度。标准值:160km/h及以下区段为()。160km/h以上区段为设计值
160km/h及以下区段,吊弦间距安全值不大于()。
160km/h区段中心锚节处接触线高度比相邻两侧吊弦高()。
定位器坡度的技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标准值:160km/h及以下区段为()。160km/h以上区段为设计值。
160km/h及以下区段吊弦间距安全运行值≤()m。
160km/h以上区段吊弦间距限界值不大于()。
160km/h及以下区段吊弦间距限界值不大于()。
根据《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铁运【2007】69号)规定,在160km/h以上运行区段,跨距中最短吊弦长度限界值为不小于()mm。
根据《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规定,在160km/h以上运行区段,跨距中最短吊弦长度限界值为不小于()mm
接触悬挂检修作业,接触线维护技术标准:接触线坡度即定位点两侧第一根吊弦处接触线高度应相等,相对该定位点的接触线高度允许误差()㎜
根据《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铁运【2007】69号)规定,160km/h以上区段,定位器坡度的标准值为设计值~1/2(设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