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情况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第二期保费,保险公司向甲发出催告通知。如果甲想维持原有的保障不中断,甲应在()内交纳第二期保费。 

A . 15日 B . 30日 C . 60日 D . 90日

时间:2022-11-06 12:03:47 所属题库:人身保险合同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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