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纳第二期保费,保险公司过了交费期后3个月才发现甲仍未交第二期保费。甲的保险合同在后效力中止()

A.2010年10月31日 B.2010年11月29日 C.2010年12月1日 D.2010年12月21日

时间:2023-11-23 1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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