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遂依法责令该企业局部停产治理。该企业对隐患治理后,向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
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中关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解释中对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认定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煤矿企业严禁超能力、超强度、()"三超"生产。
某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遂依法责令该企业局部停产治理。该企业对隐患治理后,向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应( )。
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应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超通风能力生产的,责令关闭,并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检查机构在实施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托管煤矿正式托管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违章指挥作业、违规转包承包、()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情况。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委托方存在能保证煤矿安全投入所需资金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对委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委托方存在不能保证煤矿安全投入所需资金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对委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委托方存在强行提供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设备、材料,影响安全生产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对委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个,或者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也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某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遂依法责令该企业局部停产治理。该企业对隐患治理后,向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暂行规定》,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应()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对()按()进行处罚。
某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遂依法责令该企业局部停产治理。该企业对隐患治理后,向县安全监管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应()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现承托方存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导致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对承托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托管煤矿正式托管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章指挥作业、违规转包承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情况。
托管煤矿正式托管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违章指挥作业、违规转包承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情况。()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委托方存在强行要求承托方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对委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因()等发生变化,致使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部门审查确认的生产能力,是煤矿依法组织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监管监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