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户时,如其用仿真交易经历申请开户,那么其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应当至少达到的标准是()。
投资者在申请开立股指期货时,若其用商品期货交易经历申请,那么其商品期货交易经历应当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且具有10笔以上的成交记录。
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最近12个月内的()作为净资产证明。
股指期货投资者应当提供近期加盖相关()专用章的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
期货公司会员为()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具备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或者商品期货交易经历。
特殊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提供相关监管机构、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在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时,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的打印日期距申请开户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