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投资者提供的银行存款证明应当为加盖()章的本外币定、活期存款证明。
投资者在申请开立股指期货时,若其用商品期货交易经历申请,那么其商品期货交易经历应当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且具有10笔以上的成交记录。
投资者商品期货交易经历应当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内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且具有()笔以上的成交记录。
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最近12个月内的()作为净资产证明。
股指期货投资者应当提供近期加盖相关()专用章的股票对账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
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的,应当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与参与股指期货相关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内的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
投资者在申请股指期货开户时,商品期货交易经历应当提供已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且具有至少20笔以上的成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