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人(甲、丙户籍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C区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属地派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如本案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决定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A.甲应以个人名义提起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处理决定的行政诉讼 B.甲、乙、丙三人应以“三子网苑”的名义提起不服责令停业整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 C.除非甲在S区起诉,否则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及停业整顿两个不同的行政诉讼是不可能被同一个法院合并受理的 D.对停业整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起诉的,乙、丙不是适格原告

时间:2024-03-10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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