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殴打丙致其轻微伤。经查,甲实施上述行为是受到乙的教唆,公安机关对甲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简要案情:甲、乙二人居住在A县,该二人预谋到居住在该县的丙某(女)家盗窃。2005年7月8日晚,该二人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色蒙面闯入丙家,丙发现大声呼叫,甲便强行将丙推入洗手间,并对丙进行看管,由乙寻找财物。甲在看管丙的过程中,忽生歹念,强行奸污了丙。丙之后到派出所报案。当日下午,该派出所在出租屋内将甲乙抓获。
甲经常委托乙从丙处代购汽车,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经过长期经济往来,丙知道乙实为甲的受托人而非买方。现在就一购买50辆汽车的购货合同发生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二人路过丙家门口时,见丙家门口有一狼狗看门,甲提议赛跑,看狗有何反应,乙表示同意。二人刚开始跑,即引起狗追赶,仓惶中,乙摔倒在地被狗咬到,应对乙的损害承担责任的是()。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煤矿公司,双方在D国成立了单独主体丙,以共同在D国进行煤矿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甲公司、乙公司共同控制主体丙。主体丙的法律形式将主体丙的资产、负债与甲公司及乙公司分隔开来。甲公司、乙公司及主体丙签订协议,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按照各自在主体丙的出资比例分享主体丙的资产,分担主体丙的成本、费用及负债。D国法律认可该合同协议。下列说法或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甲乙的父母去世时,留下房屋10间,甲已婚,居住5间,乙未婚暂住一间。后乙与丙准备结婚,丙的叔叔在国外,答应回国时送丙一台彩电作为结婚礼物。不久,乙丙登记结婚,婚后,甲同样将空闲的四间房屋给乙丙居住。半年后,丙的叔叔回国将彩电送给丙。一年后,乙丙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甲乙丙有争议,诉至法院。丙要求分得两间房,乙不同意,乙要求将彩电作价,一半归乙,丙不同意。乙丙居住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为什么?
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乙婚后与妻子工共建12间房。1960年生子丙,1970年乙死亡。乙母自己婚后一直和乙的哥哥甲同住,直至1974年病故。1975年乙妻也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乙家12间放收作公房,1981年落实私房改革时返还给甲。现丙妻要求继承,与甲发生争议。乙夫妇及乙母均未留遗嘱。 请问: 乙死后,遗产有几间房?继承人是谁?
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乙婚后与妻子工共建12间房。1960年生子丙,1970年乙死亡。乙母自己婚后一直和乙的哥哥甲同住,直至1974年病故。1975年乙妻也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乙家12间放收作公房,1981年落实私房改革时返还给甲。现丙妻要求继承,与甲发生争议。乙夫妇及乙母均未留遗嘱。 请问: 乙妻去世后,遗产有几间房?继承人是谁?
甲妻子乙常年在外打工,后乙提出离婚。甲为了阻止乙外出打工,避免离婚,唆使丙将乙的手指剁下2个或者割下1只耳朵,并将乙带回的财物抢走、将自己位于村子中央的祖传老屋放火烧毁,以掩人耳目,同时许诺抢取的乙的财物归丙,作为酬谢。丙将此情况告诉丁,并邀请丁参加。某晚,丙、丁二人进入乙卧室。在抢得了乙家中4000元的财物后,又用刀将乙的1只耳朵割下(重伤),接着放火点燃屋顶。乙赶紧出门喊人救火,仍造成隔壁相邻的五户住宅被烧毁。甲、丙、丁的行为应认定为()。
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游玩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外地工作。丙、丁订有协议:丙安排甲上学,照顾生活,对甲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丁每月付给丙3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不正确的有()。
甲、乙、丙3人(甲、丙户籍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S区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属地派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如本案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决定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积有恩怨,经常发生口角,一日,甲发现乙及其家人不在家,就指使村民丙的5岁儿子丁将有毒的饲料喂乙的牛,导致乙的牛食后死亡,对乙的损失应如何赔偿()。
甲、乙、丙三人年龄之和是93岁,且甲的年龄的2倍比丙多4岁,乙的年龄的3倍比丙多9岁,则()年前丙的年龄是甲的3倍。
甲、乙、丙3人平均体重47千克,甲与乙的平均体重比丙的体重少6千克,甲比丙少3千克,则乙的体重为()千克。
:甲、乙、丙3人平均体重47千克,甲与乙的平均体重比丙的体重少6千克.甲比丙少3千克,则乙的体重为()千克。
甲、乙二人于某日晚将私营业主丙从工厂绑架至市郊的一空房内,将丙的双手铐在窗户铁栏杆上,强迫丙答应交付3万元的要求。约二小时后,甲、乙强行将丙带回工厂,丙从保险柜取出仅有的1.7万元交给甲、乙。甲、乙的行为构成()
甲、乙、丙3人平均体重47千克,甲与乙的平均体重比丙的体重少6千克.甲比丙少3千克,则乙的体重为( )千克。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首饰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丙为某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担保授权。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首饰运送至乙所在地,但是乙认为首饰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批首饰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首饰的售价。乙同意甲建议,但要求再延期1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1个月到期后,乙企业以资金流转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债务,于是甲要求担保人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以不知道该合同变更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甲于是诉至人民法院。
一项工程,甲、乙、丙三人合作8天可完成,已知甲的工作效率等于乙、丙两人工作效率之和,乙的工作效率相当于甲、丙两人工作效率之和的1/2。这项工作如果由丙单独完成,需要多少天?
甲、乙、丙3人共有一套房屋3间,每人一间。甲、乙、丙3人与丁签订了一份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由丁及其家人居住,租期10年。此后由于房屋所在地段商业开发,戊表示以80万元的价格买下此房屋,甲、乙表示同意而丙表 示反对。丁表示愿意以70万元的价格买下此 房屋,甲、乙、丙表示反对。随后,甲、乙与戊签 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 记。不久,丁去世。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某公司甲、乙、丙三位员工的工资收人各不相同,已知甲、乙、丙的工资收人正好构成一等差数列,甲、丙、乙的工资收人正好构成一等比数列,则乙的收人是甲的()
甲、乙、丙3人(甲、丙户籍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C区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属地派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如本案当事人不服上述行政行为,均以S区公安局为被告进行
甲、乙、丙3人(甲、丙户籍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C区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属地派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如本案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决定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