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缴的待销毁凭证,入重要空白凭证专用库房封存,待总行安排销毁时间和地点后,()共同完成销毁工作。
市州行社负责审查批准并监督所辖县(市)行社的重要空白凭证销毁工作。
由一级(直属)分行核准并组织实施销毁的空白重要凭证有()
基层营业机构凭证库管员对()及其他不能继续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及时转入“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分户内核算,并手工登记专项“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交接登记簿”。
对于因业务取消或凭证格式变更等原因批量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停用后30个工作日内,逐级收缴至二级分行,经主管行长签字批准后,正是文件上报省分行,经省分行会计部门批准后,由()统一组织销毁。
()是重要空白凭证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保管、使用、核算及销毁,负责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下机构有重要空白凭证集中销毁权限的有()
停止使用、作废上缴的重要空白凭证由县级行社财务会计部门统一销毁,销毁工作应在停用后()内完成。
总、分行运营部每年应至少组织()重要空白凭证销毁工作,对作废、停用、换版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销毁。
重要空白凭证向本机构以外的地方出库、调拨、销毁必须由()操作。
空白重要凭证的销毁工作应由()部门共同实施,参销人员均应对销毁记录签章确认。
应由二级分行核准并组织实施销毁的空白重要凭证有()
停止使用的()由一级分行组织销毁,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由二级分(支)行组织销毁,并报一级分行备案。
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应定期组织停用重要空白凭证的收缴、清理和销毁工作。其中销毁工作每年至少组织()
空白重要凭证的作废和销毁由()以上机构处理
重要空白凭证的销毁,由联社、合作银行()核查并经行社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组织销毁。
重要空白凭证销毁工作由()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并监督销毁。
营业机构应按分行销毁要求,将拟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汇总、整理,经会计经理审批后,将其上缴至分行运营管理部门。()
根据《恒丰银行空白凭证管理办法(2019版)》规定,逢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7天长假)前一工作日日终与长假后第一个工作日,营业室经理必须组织并参与对本机构重要空白凭证库房和柜员尾箱重要空白凭证进行全面核查()
重要空白凭证销毁经分行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牵头,会同()和()等部门组成监销小组,共同组织销毁工作
营业机构对统一更换凭证格式的重要空白凭证,由机构库管员/出纳员做“签发作废”处理,加盖“作废”及“作废凭证经手人”戳记后,纳入“待销毁户”核算()
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停用空白重要凭证的销毁工作()
一级支行有权组织因停用等原因须销毁的空白一般凭证()
分行对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