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有关()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为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工会意见。牐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
下列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履行公示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下列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履行()。
为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京铁劳〔2020〕206号)第五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程序,并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行听证会的,法制机构经本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也可以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