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后办理。
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对于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同时以人民币报关和结算的跨境贸易,企业无需进行贸易信贷等义务性报告,B类企业无需由金融机构核注额度,C类企业无需办理登记。企业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或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报告,B、C类企业应当按照分类管理措施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金融机构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企业办理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时,无需实施()。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外汇局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中,对B类企业的()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对核查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B类企业货到付款项下,必须提供的单据应包含()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对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以及外汇局认定的其他业务,由外汇局实行事后逐笔登记管理。
对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B类企业须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 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 款信息。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项下B、C类企业的分类髓管有效期为()。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外汇局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B类企业转口贸易项下付款(先收后支),银行应审核单据包含()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规定不正确的是()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项下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对于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B. 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对于货物贸易名录分类B类企业,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可收、付汇额度内逐笔扣减,超过额度的业务不得办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金融机构为其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应按()标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