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对B类企业超可付汇额度的全部贸易外汇支出业务实行事前逐笔登记管理,银行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登记表》为企业办理进口项下开证、付汇时,均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后办理。
试点地区的B、C类企业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在非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其中B类企业暂由()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对于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同时以人民币报关和结算的跨境贸易,企业无需进行贸易信贷等义务性报告,B类企业无需由金融机构核注额度,C类企业无需办理登记。企业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或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报告,B、C类企业应当按照分类管理措施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外汇局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外汇局建立贸易外汇收支电子数据核查机制,对()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
金融机构在对B类企业进行贸易外汇收支电子数据核查时,对其超可收、付汇额度的收支业务,金融机构()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B类企业货到付款项下,必须提供的单据应包含()
金融机构对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B类企业进行贸易收支审核时,应注意()。
对于B类企业电子数据核查,银行应当依据企业填写的收入申报单证,通过监测系统银行端查询企业的出口可收汇余额,并在贸易外汇收入核查界面的“本次核注金额”和“本次核注币种”栏录入企业实际结汇或划出金额与相应币种,供监测系统自动扣减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额()
金融机构对B类企业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后,核注发生错误的,可自核注之日起()日内(含)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端进行撤销操作,系统自动记录备查。
对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B类企业转口贸易超比例收入结汇,登记表在“外汇局登记情况”栏注明“转口贸易超比例收入”字样;还需注明“不需电子数据核查”字样()
金融机构在办理货物贸易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项下B、C类企业的分类髓管有效期为()。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外汇局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B类企业转口贸易项下付款(先收后支),银行应审核单据包含()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规定不正确的是()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项下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中B类企业的标准不包括()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对于货物贸易名录分类B类企业,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可收、付汇额度内逐笔扣减,超过额度的业务不得办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