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柜员收到一笔境外汇款,收款人为企业甲公司。联系甲公司后确认该笔款项是出口贸易收入款项,柜员便将款项划入企业的账户,但由于操作失误,该柜员将此笔款划转到了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发现操作错误后,该柜员立即直接将资金重新划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企业而后申请将该笔资金用于归还企业自身的汇入汇款押汇贷款,柜员直接将款项从待核查账户划出,用于归还贷款。请问,以上事项中,银行柜员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银行贸易融资项下已由银行办理联网核查,收回的实际出口对应款项误入待核查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的划出或结汇手续。
服务贸易项下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金融机构可根据()等有关单证,直接为其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资本项下及其他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从待核查账户划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其他外汇账户的手续。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企业(),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名录内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逐笔事前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登记业务,银行需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2013年9月1日服务贸易改革后,服务贸易外汇收入误入待核查账户的,小于等于5万美元的,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不根据企业说明及审核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可以为企业直接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金融机构凭“登记类别”为“B类企业超额度”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企业办理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时,无需实施()。
对于C类企业业务类别为“收汇”的《登记表》,属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在银行放款时按对应的境外回款总额签注收款金额,待企业从境外实际收回货款时补签注申报单号;对于贸易融资以外的其他贸易收款,在资金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时同步完成申报单号和金额的签注()
出口贸易融资款误入待核查账户的,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说明及相关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为企业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B类企业办理转口贸易项下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企业办理下列()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在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前,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登记。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进口付汇,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或使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支付的,退汇资金进入待核查帐户经合规性审核后,可以转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也可以直接结汇()
出口贸易融资款误入待核查账户的,金融机构可()为企业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银行根据外汇局监测系统对企业分类等级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后,方可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金融机构应当凭外汇局出具的()为C类企业办理贸易进出口付汇或开证手续,以及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下列哪些资金误入待核查账户,企业无需提交任何资料,金融机构直接为其办理从待核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从待核查账户结汇、划出或银行向企业发放出口贸易融资款项前,企业应当持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银行需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同时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包括A类企业在内,只要企业将待核查账户内的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到经常项目账户时,银行都必须审核企业提供的付汇凭证,企业未办理对外支付前银行不能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B类企业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的,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银行审核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理()
A类企业服务贸易项下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银行可根据企业说明及相关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为其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
企业一笔收汇既有货物贸易也有服务贸易的,其中货物贸易部分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服务贸易部分金融机构在审核相应合同、()后可根据企业要求直接结汇或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金融机构为B类企业办理转口贸易项下付汇、开证或待核查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时,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下列哪些资金误入待核查账户,金融机构可不需企业提交任何资料,直接为其办理从待核账户结汇或划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