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备烟煤时,其干燥气体应采用();负压系统末端气体的含氧量,不应大于()。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含氧量合格,具体要求可燃气体检测浓度小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
计算题:向煤气设备内送转炉煤气置换空气后,要动火检修该设备,经取样做含氧量分析,含氧量达到多少以下时方可动火。(空气中O2含量按20%计算,转炉煤气爆炸范围按18.22~83.22%计算,保留2位小数)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
需要在可燃气体设备或管道内动火作业时,一般规定易燃易爆气体中氧含量小于()%。
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需要动火时,应进行化验分析。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为合格。
可燃气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设备内压力不得超过()kpa,以保证不会形成负压。
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并经取样分析,其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含氧量;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
设备管线动火时,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4%的可燃气体浓度最高应小于()。
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城镇燃气设施在动火操作过程中应严密监测作业区内可燃气体浓度及管道内压力的变化,动火作业区内可燃气体浓度应小于其爆炸()
压缩介质为易燃、易爆气体时,用氮气置换,直到系统内各处采样分析气体含氧量小于()为止。
制备烟煤时,其干燥气体应采用惰化气体,负压系统末端气体的含氧量,不应大于()
凡属停煤气动火检修的煤气设备,必须经防爆测定仪测定合格或取样(),其含氧量达20.5%以上、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时方允许动火作业。
裂解汽油加氢装置预分馏系统动火时,分析管线和设备内可燃气体,检测数据小于0.5%时为合格。
BJ007用惰性气体对容器及管道内可燃气体置换时,惰性气体含氧量应小于()。
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容器内的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窗口内的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从而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置换补焊时,焊工进入置换后的容器管道内动火操作前,可燃物含量(体积分数)应小于0.5%,含氧量(体积分数)应大于()。
设备管线动火时,爆炸下限大于4%的可燃气体浓度最高应小于()。
氢气管道、设备的动火标准是管道内气体含氢小于0.5%。
用惰性气体对容器及管道内可燃气体置换时,惰性气体含氧量应小于()。
动火作业前应置换管道和设备内的燃气时,采用直接置换法或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浓度或氧的含量,应连续()次测定,每次间隔时间为()min ,测定值均在爆炸下限的()以下时(即空气直接置换燃气时,含氧量应为20%以上;当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含氧量为1%以下),方可动火作业
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应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范围内()
设备内动火时含氧量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