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各级领导人员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私设“小金库”,违反集团公司规定()。
《淮北矿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述()行为一经发现,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将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问责。
《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集团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各单位设备实物台账与财务资产账()核对一次,集团公司()核对一次
《淮北矿业2015年在册员工减员分流及清退外委劳务人员计划的通知》强调,集团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执行不积极,推诿懈怠,消极应付,未能按时完成减员及清退指标的,将按照《关于印发淮北矿业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问责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淮北矿业2015年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培训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有训必考、教考分离”规定。坚持并改进科区级管理人员提职资格测试、技能员工抽考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考试,改进考试方法和形式,通过考试,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
淮北矿业加强矿处级后备人选工作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规定()负责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提供劳保用品的质量标准。
《淮北矿业矿处级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淮矿发[2007]9号)规定,基层各单位矿处级领导人员《报告表》由()阅并署名。
《淮北矿业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将账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
《淮北矿业矿处级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淮矿发[2007]9号)规定,新进入《办法》适用范围的矿处级领导人员,均须于任职后()内作出初始报告。
《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集团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淮矿机电〔2015〕102号)规定,各单位设备实物台账与财务资产账()核对一次,集团公司()核对一次。()
《淮北矿业2015年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统筹管理、技术、技能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全员素质为主线,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淮北矿业工程及设备免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备免标申请由设备需求单位或集团公司业务部门提出,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关于印发淮北矿业经营问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矿运管〔2017〕11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盈亏(经费)考核指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和考察调研。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事故管理的规定》强调,矿、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调度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凡工伤升井后汇报视为()。
《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淮矿发[2007]20号)规定,严格落实矿处级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以及不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淮北矿业集团设备管理规定》规定:凡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报废()。
《淮北矿业集团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经员工所在单位同意,对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与所从事岗位对口或相近专业、教育部承认的高一级学历的员工实施奖励,奖励标准为总学费的80%,包括学历教育期间的教材、资料费。()
《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72学时培训。实习满4个月,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安排上岗作业的,对单位()或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通报、约谈,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淮北矿业招投标管理补充规定》(2018)规定:人力资源部对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履行监管和协调职责。()
《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强推“现场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以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的形式,开展作业现场培训。
《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任职之日起()个月内参加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