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了某会计师事务所,其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为某上市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故意出具了虚假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对于这一损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甲、乙、丙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合伙组织,并一致推举甲为负责人,则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和丙均为有限合伙人,经营一段时间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乙和丙相继转换为普通合伙人,对于这种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甲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没有对这种转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甲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没有对这种转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该损失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合伙组织,推举甲为负责人,那么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在经营中,甲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欲将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10万元转让。丁是甲的朋友,愿出11万元购买,乙提出愿出与丁相同的价格购买。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应()。
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和丙均为有限合伙人,经营一段时间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乙和丙相继转换为普通合伙人,对于这种情况,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0年8月,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4年甲、乙、丙三人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由于某种原因,2005年1月,甲退出合伙企业。2005年12月,丁加入合伙企业。2006年5月,甲、乙、丁决定合伙企业解散,四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应如何安排?
2010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2011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 2011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丙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责任? (2)将会计师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两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乙、丙三人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协商 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乙、丙负 责;甲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则该约定的效力:()A.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因其违反法律的强 制性规定B.部分无效,乙、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 甲不得成为合伙人C.部分无效,甲、乙、丙三人都是合伙人,应当由 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D.有效,因合伙企业协议出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乙、丙三人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协商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乙、丙负责;甲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则该约定的效力:()
9、甲、乙、丙、丁为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属于特殊的普通合伙。现甲在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某客户造成损失。关于赔偿责任的以下判断中,正确的选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