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通过非法发行( )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I.股票 II.彩票 III.债权凭证 IV.外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I.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 II.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III.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IV.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募集资金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信用卡持卡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透支2万元,但是由于发卡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一直没有向甲催要,对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的方法,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曾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曾某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该公司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的情况下,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假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巨额资金的,归个人使用,曾某这种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构成:()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发行彩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保险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对于甲的行为下列定性正确的是()。
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之一。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同时具备()的,可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是指“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因此,如果单位虽以吸收资金为目的,但通过公开招聘,在聘用同时向应聘人员筹集资金的,由于所集资参与人已成为单位的特定员工,因此,不能认定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 Ⅰ.股票 Ⅱ.债券 Ⅲ.投资基金证券 Ⅳ.彩票
以牟利为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利用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推销(),散布证券发行的虚假信息,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活动。
公募证券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集资的行为,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以()为目的。
同时具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II.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III.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IV.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息存款2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 000万,高利息贷出,赚取息差。甲资金链断裂无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 000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1 000万。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关于本案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Ⅰ.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纳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取资金提供协助,从中收取()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Ⅲ.承诺在—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日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Ⅴ.通过传单、手机短信途径向社会公开宜传
同时具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Ⅱ.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Ⅲ.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