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但是经过人民法院许可后,行政机关可以补充证据。
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遂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只加收两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中被告在诉讼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所写的向原告借款5000元整的借条,在诉讼证据中属于()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张平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李名欠下了他5000元未还。被告李名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张平署名的收条,称所借的5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应当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
1998年4月,原告经县粮食局调拨进37吨面粉向居民供应。销售期间,被告工作人员经检查抽样化验后,认定原告所售面粉质量严重不合格,不能食用;认为原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此,1998年6月5日,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原告非法所得13690元,罚款4000元。原告不服,于1998年6月19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所售面粉系经粮食局调拨,原告无主观过错为由,请求县人民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究竟谁负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劳动纠纷后,原告既可以在原告处诉讼,也可以在被告处诉讼,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在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先予履行的申请,法院对此应当适用的法律文书是()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按照美国的判例法,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对原告最为有利的诉讼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
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所以原告可以不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
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以严格责任为理由起诉时,原告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美国的蓝皮书中,案例援引的要素包括:原告名 v. 被告名, 卷号(一个空格)判例集简称(一个空格)页码(法院名简称,判决年份)。如果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可以不需要交代法院名称。
某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发现合议庭审判员高某与被告是亲戚,遂提出申请要求其回避。合议庭当即驳回了原告的申请。原告不服,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复议()
Q_20528: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某市教委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诉讼中,书证通常由被告提供,有时原告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可以提供的原告书证。()
1998年3月20日,李女士在本市人民商场购买了一个电吹风机。当日,李女士正常使用该电吹风机过程中,因电吹风机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1999年4月2日,李女士以人民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人民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人民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吹风机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人民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吹风机的生产者某省B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人民商场败诉。
2018年4月12日,陈女士在某市A商场购买了一只电吹风机。当日,陈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吹风机的过程中,因为电吹风机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2019年5月9日,陈女士以A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令A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A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吹风机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A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吹风机的生产者B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令A商场败诉。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又发现原告有新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处理,如果原告不服新的处理决定,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