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随便进入具有有毒、有害气体的厌氧消化装置、沟渠、管道及地下井室。凡在该类构筑物或容器进行放空清理、维修和拆除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保证易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控制在安全规定值以下,同时防止缺氧。
严禁在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装置区内用有色金属工具进行敲打撞击作业。
严禁在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装置区内用有色金属工具进行敲击撞击作业。
严禁在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装置区内用()进行敲打撞击作业。
正在生产中的炼油、化工装置各类油气罐区易燃易爆仓库,以及油气存在危险性崐大的区域内用火,属于()
检查人员在对爆破器材生产线、储存库、爆破现场等地进行检查时,应穿防静电服装和软底鞋(最好是导电胶底,鞋底不允许有金属钉或掌),关闭无线电通讯设备。严禁随身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经批准可以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的车辆,必须带好可靠的()。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罐区内需动用明火维修的设施设备,应移出区外进行。必须在区内维修时,应办理()采取完善的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作业。
装置中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汽的工艺设备的贮罐区,并应布置在散发易燃物质设备的侧风向或上风向。()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
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A、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充装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非工作人员入内()
严禁随意进入装置区、罐区、机泵房内休息()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和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一般不允许接驳临时电源。确需接驳临时电源时,必须办理相应的(),并采取适宜的安全防范措施。
固定动火区域距离易燃易爆装置(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等,不应小于30米()
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必须佩戴()
重点部位指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
装置进行大、中修,工作量大的固定火区域内,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隔离,方可进行,罐区应加盲板与装置隔绝并标识。()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易燃、易爆、有毒及还原性介质充装单位在储罐区应当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装置中有明火的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汽的工艺设备的贮罐区,并应布置在散发易燃物料设备的侧风向或上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