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0”27号)的规定处理。(对) 119、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处分。
不得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将受到党纪处分。
保留党籍的党员出国(境)返回后,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向其原所在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该党员如何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可以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党员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怎么处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提出,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处分。
对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的,情节较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根据《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定,擅自批准或者同意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绕道安排行程,或者到未经批准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地区)、城市,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