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____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串通,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罪?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从而贻误了抢救时机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六)将其增加规定为[]。(139条)()
依据《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年()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规定对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犯罪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3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10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直接经济损失500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