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第57条,限制物品移交岗位职责之一包括:向民用机场公1安机关等部门报告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发现的违法案(事)件,移交有关人员、物品和证据资料()
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按年度组织或者参与本机构民航安检员劳动定额核算,向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提出人员需求。
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携带的物品必须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检查标准按照民航旅客行李物品()实施。
执行飞行任务的机组人员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核查其民航(),并对其人身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进站旅客的安检引导、安检仪值机、人工手检由安检人员负责,查出的可疑物品和人员交由公安民警处理。()
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发现的旅客遗失物品,应当由两名以上民航安检员共同清点、登记后,移交运输机场公司指定部门处理,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第82条,对在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发现的自弃物品,民航安检机构根据有关处置程序要求,及时移交自弃物品接收部门,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遇有本场飞机航班遇到非法干扰行为的,如航班旅客、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尚未或者正在安检,应当加强民航安检勤务安排,对乘坐该航班的旅客、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进行严格检查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第221条,遇有民航安检现场发生危险品事件(故)时,应对危险品进行控制,防止有关人员接触该物品,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关闭安检通道,联系有关单位到场救助,做好个人防护和后续处理工作()
对来自境内,且在境内民用运输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民航安检机构不再实施安全检查。但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离开候机隔离区或与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物品相混或者接触的除外。()
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岗位()发现现场问题复杂、处置依据不明或者无权处置的,应当报告民航安检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对民航安检工作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保护民航安检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确保民航安检机构的正常运行。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第33条,民航安检员流失后,对流失的民航安检员,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建立制度或者采取适当措施,但无需了解人员流向()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37条,旅客的随身行李物品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立即报告机场公安机关()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手册》第188条,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携带的物品必须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检查标准按照民航旅客行李物品和实施()
公务航空单独运行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除枪支弹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易燃易爆物质和装置、管制器具外,《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规定的其他物品,经()及()签字确认后,民航安检机构登记放行。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63条,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属于民航局行业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报告公1安机关()
向民航机场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发现的违法案(事)件,移交有关人员、物品和证据资料()
检查无误后,留存运输机场公司医疗急救中心出具的证明和医疗物品配备清单,并将乘机人员安检信息录入民航安检信息管理系统或者进行()
开机检查职能∶按照判图分析方法,使用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操作功能键对图像进行()民航仅限运输的物品或可疑图像
依照《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手册》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民航局有关规定,按季度组织或者参与本机构民航安检员劳动定员核算,向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提出人员需求。()
有“发现涉嫌走私人员或者物品的”情形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民航安检员流失后,对流失的民航安检员,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建立制度或者采取适当措施,但无需了解人员流向。()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第55条,货邮快件安检设备操作岗位职责之一包括:按规定处置发现的民航禁限运输物品及携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