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在代理关系中,下列连带责任中,属于补充的连带责任的是()。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合伙人退伙之后,不需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甲于2012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13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截止于2013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截止日期是()。
主合同有效而致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应由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共有则是各个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对一个物享有所有权,大家共同的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时,不论生产者是否有过错,均应当向受害人赔偿损失。依照这一原则,受害人无需对生产者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只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及产品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就必须承担责任。
申请“创业宝”个人贷款,借款人企业股东\合伙人在5人(含5人)以下的,须全体股东\合伙人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企业股东\合伙人在5人以上的,须()以上股东\合伙人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是()。
以担保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担保人最近及l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
第 108 题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l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甲于2008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09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截止于2009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应截止于()。
在公共场所、道旁挖坑等地面施工中,没有采取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造成行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在行人证明了自己受到的损害是由施工人的行为引起的之后、如果施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认定施工人有过错。
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8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设定不动产工程接收证书及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两项证书制度有利于用证据妥善解决在建设工程()等诸环节中的矛盾。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整个责任原则体系中处于辅助和从属的地位。()
巡查、督查考核分低于平均分5分及以上店铺,连带责任人主管罚款* ()
以下关于有限合伙人制中普通合伙人说法正确的是()。Ⅰ.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Ⅱ. 有监督有限合伙人的权利Ⅲ. 代表整个基金对外行使权利Ⅳ.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