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应当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不可以并处罚款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同意。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元以下罚款。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处理。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或者擅自拆除、损坏自动监测设备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禁止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排污单位需要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当在拆除或者闲置三十日前,报市或者区环保部门同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地震预警设施或者危害地震预警观测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严禁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环保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撞自拆除或者不按规定使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下列哪些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核准,按照()的原则进行重建或者()。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即可()
《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保持设施完好,按照规定的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妨碍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城市照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