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押人员劳动时,应当由女性民警带领和监管。
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的要求做好记录。
看守所接到在押人员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看守所应当在()内将申诉材料或者口头申诉记录转递给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
在押人员就寝前,巡视民警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点名,核对人数。发现在押人员尚未回归监室的,应当查明情况。
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书写申诉材料有困难的,可以向看守所口头提出,请求帮助申诉。对此,看守所应当指派一名民警,听取其申诉的理由和事实,做好询问笔录,代为制作申诉书。
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都应当进行解答和处置;对不合理诉求,应当()。
看守所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在押人员患病情况,管教民警不需要掌握分管监室在押人员患病情况。
对在押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诉求,管教民警应当()。
()在押人员亲属寄来的物品时,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
巡视监控民警发现安全隐患和在押人员违规行为,应当()。
紧急情况下,值班民警可以口头提出对在押人员适用禁闭的意见,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后先行实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禁闭审批表,补办审批手续。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实施禁闭性约束措施。紧急情况下,可由值班民警口头提出意见,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后先行实施,并在()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民警必须每日对械具进行检查,发现在押人员械具()的,应当查清原因,及时处理。
主管民警临时不在岗时,协管民警应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巡视监控民警对单独关押的在押人员,应当做到()。
在押人员进出监区,看守所民警应当填写《在押人员临时出入单》,由押解民警交监区()查验放行。
在押人员上诉是其重要的诉讼权利之一,看守所接到在押人员书面上诉材料后,应当()。
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包括不合理的诉求,都应当进行解答。
巡视民警发现在押人员患病的,应当立即询问病情,通知医生诊治。发现在押人员病情较重的,立即报告值班所领导。
管教民警应当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对()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对需要服药的在押人员,应当由医护人员或者民警按次给药,并当场监督服用。如服药后让在押人员说一段话等。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中记明,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
当事人有权提出调查证据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受理的,应当口头说明理由,无需记录在卷。
除维持原人事处理的申诉处理决定外,对发生效力的申诉处理决定,原人事处理的单位应当自执行期满30日内将执行情况以口头形式报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的受理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