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辐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列()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的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①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①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況和提供必要资料的)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条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需要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