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是由哪个部门签发的?()
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提出,实施五大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不包括()。
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报到证》遗失的,可凭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联系函》、毕业证书,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后创业者,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级以上的()提出认定申请。
厦人社[2013]126号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制度规定,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分为几个阶段()
毕业年度内需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申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38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内普通高校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补贴为一次性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经过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的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在()年择业期内,公安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
郑州生源毕业生陈某,在毕业的时候没有落实就业单位,被派遣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即报到证抬头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部门是郑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3个月后,陈某被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正式录用,并签了三方协议,这时候陈某可去那个部门重新办理派遣手续?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 )年内可以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应税收。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原则上应在高校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几个工作日内办结.( )
【单选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证书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
没有接收单位的省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持报到证、(),直接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原则上应在高校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工作日内办结。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4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可申请求职补贴。补贴为一次性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
高校毕业生小吴同学毕业后准备创业,因需要30万启动资金,小吴同学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创业担保
小王大学毕业后和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小微企业,生意还不错,他听朋友说,他们企业若能吸纳一定期限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以享受所吸纳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精神,小王所说的这个高校毕业生离校期限是在()。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单选题】持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