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防护栅栏内进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上下行线路同时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限速()km/h及以下条件下进行。
在高速铁路防护栅栏内进行当地倒闸作业时,必须在上、下行线路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进行。
铁路防护栅栏内进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上下行线路(),或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60km/h及以下条件下进行。
在160km/h—200km/h区段巡视时,应事先告知(),并在车站设置进行行车防护。在200km/h以上区段,一般不进行()
在线路允许速度Umax>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应保持每()联系一次。
铁路防护栅栏内进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上下行线路同时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60km/h及以下条件下进行()。
线路vmax>120km/h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
线路允许速度Vmax>160km/h的区段,巡检作业应在“()”内完成。Vmax≤160km/h时,巡检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特殊情况走道心或站内巡检时应设专人防护。
列车运行速度120km/h及以上线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栅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线路vmax>()km/h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
160-250km/h区段道岔清扫必须在()内进行,并实行登记销点和专人防护制度,未经车站值班员同意不准作业。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两侧应设置隔离栅栏封闭,并保持完好。
允许速度大于km/h的线路两侧应设置隔离栅栏封闭,并保持完好()
在高速铁路防护栅栏内进行当地倒闸作业时,必须在上、下行线路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列车限速120km£¯h及以下进行。()
高速铁路遇有暴风雨雪天气或地震,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需进入防护栅栏内进行设备检查时,在车站登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检查地段上、下行线路限速km/h及以下或封锁后,检查人员凭调度命令进入栅栏内沿路肩行走,按要求进行检查,不得越出限速地段;检查完毕,确认所有人员已撤离至栅栏外,方可解除限速或封锁()
凡铁路线路允许速度≥120km/h的普速铁路,均应设置栅栏进行封闭。一般地段采用1.8m高度钢筋混凝土防护栅栏,重点区段(含动车径路)采用1.8m高度钢筋混凝土防护栅栏加0.5m()。允许速度<120km/h的线路区段可根据需要进行封闭。
铁路防护栅栏内进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上下行线路同时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20km/h及以下条件下进行。()
在160—250km/h区段步行上下工,应在()行走。
在160-250公里/小时动车运行区段,远端防护的距离是()米。
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两侧应设置隔离栅栏封闭,并保持完好。《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11.1l条()
铁路防护栅栏内进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上下行线路同时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60km£¯h及以下条件下进行。()
列车运行速度120km/h及以上线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栅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线路vmax>120km/h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道心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应知应会-《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7条)
列车运行速度100km/h及以上线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栅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